
▲照片所呈現是讓人走在高台往下看,演出、看奔跑就是一個作品景。讓人在下面遠看走在山嵐山橋,裡面穿梭的人也是另一道景。(圖/記者Jacqueline實拍)
「藝之至者,必不合俗。」——明.董其昌
公共藝術一旦進入城市,就不再只是造型與美感的問題。
它會被使用、被穿越、被停留,也會被評論、被誤解、被快速定型。
然而,當討論仍停留在「像不像」、「好不好看」、「看不看得懂」時,
我們或許該先釐清一件事——
這一次,創作團隊是在提出一種「具有功能性的公共藝術」。
什麼是失敗的設計?
一個拒絕「只被觀看」的創作立場是大家說的失敗的創作嗎
2026 花蓮太平洋燈會的創作,
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成為一件
只能站在遠方、被快速消費的視覺物件。
它的存在,不只是為了被”觀賞”,
而是更希望被走進、使用、經驗。
這正是許多質疑產生的關鍵——
我們用「看懂抽象藝術」的期待,
去要求一件其實正在被使用的作品。

▲照片所呈現是原創者所要表達 「創作與生活間的融合」。(圖/記者Jacqueline實拍)
功能性的藝術少有抽象風
所謂「功能性藝術」,並不是實用主義,
而是強調讓藝術真正進入人的生活層次。
這組作品被設計成可以行走、停留、穿越的空間;
它不要求觀者解碼符號,
而是邀請身體直接參與。
當一件作品被設計來「使用」,
它就不再只是象徵,而是空間本身。
這也是為什麼,
創作團隊從未把重點放在造型詮釋,
而是從城市尺度與行走路徑出發。
140 公分,不是細節,而是立場
作品的主要觀看高度,被設定在 140 公分。
這不是裝飾性選擇,
而是一個非常明確的創作宣言——
藝術,不必被仰望,
而應該回到與人平視的位置。
在這個高度裡:
• 人走在高台上,往下看演出與流動,是一件作品;
• 人站在下方,遠望橋面與山嵐中穿梭的人群,又成為另一件作品。
人不是干擾,而是結構的一部分。
行走,不是附加行為,而是創作正在發生的方式。

▲照片所呈現是有功能性的藝術,而不是抽象藝術。(圖/記者Jacqueline實拍
當「使用」成為風景
公共藝術才真正完成
長久以來,我們習慣把公共藝術視為
「被觀看、被拍照、被評論」的對象。
但這一次,創作團隊提出了另一種可能——
使用作品,本身就是風景。
奔跑、停下、回望、坐著聊天,
這些日常行為,
與光、結構、風,共同完成了作品。
這不是抽象藝術的閱讀困難,
而是功能性藝術拒絕被簡化的必然結果。
爭議,恰恰說明作品正在發生作用
所有試圖改變觀看方式的公共藝術,
都注定會經歷誤解。
被截圖、被斷章取義、被快速評斷,
並不代表創作失敗,
而是代表作品正在逼迫城市
重新學習「如何與藝術共處」。
「畫不求似而神似,似之為美,俗也。」——清.石濤
這次創作追求的,
不是視覺的相似,
而是生活狀態的貼近。
創作團隊的回應,是把藝術放回生活
值得肯定的是,
面對外界聲浪,創作團隊並未選擇辯解。
由胡湘玫老師帶領的「燈會期間限定織染坊」,
不是說明會,也不是補救行動,
而是再次強調同一件事——
藝術不是完成品,
而是一段可以被參與的過程。
親手染布、翻曬、等待,
讓「光」不再只是結果,
而是一段需要時間的經驗。
公共藝術需要被討論
但更需要被理解為「正在使用中」
活的公共藝術最困難的,
不是被看見,
而是在尚未完成與城市互動之前,
就被過早定型。
不被一眼看懂,並非缺陷,
而是功能性藝術對城市提出的邀請。
如果我們期待城市的美,
不只是安全、熟悉、好拍照,
那麼我們就必須允許創作者,
偶爾把藝術放在理解之前。
為創作團隊說一句話
這一次的花蓮太平洋燈會創作,
不是在挑戰觀眾,
而是在挑戰我們對公共藝術的生命與想像。
它不是抽象藝術,
而是一件正在被使用的作品。
在快速下結論之前,
也許我們可以走慢一點、站進去一點,
讓身體先理解,
再讓語言追上。
因為公共藝術真正完成的時刻,
從來不是點燈的那一晚,
而是城市願意與它一起生活的那一刻。

